0次浏览     发布时间:2025-04-03 09:46:00    

市医保局介绍,根据国家及我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的有关规定,经市、区两级医保经办机构组织评估,拟将6家医疗机构和14家零售药店纳入医保定点。现公示如下↓

公示时间为3月31日至4月7日。凡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者,致电咨询电话12393。

其中,普陀拟新增4家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。

拟新增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名单

拟新增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名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