注意了!法律上不存在“假离婚”

注意了!法律上不存在“假离婚” 2025-04-21 20:31:00 为子女入学、购房优惠“假离婚”成了一些夫妻的“捷径”当婚姻成了利益筹码谁又能保证承诺不会“过期”?“假离婚”后拒复婚李女士与张先生于2012年登记结婚,婚后育有三名子女。双方于2019年4月签订离婚协议书,协议主要约定如下:三名子女由李女士抚养,张先生每月向每名子女支付五万元抚养费直至其独立生活;北