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来源:检察日报】
本报讯(记者张心恬 通讯员宜奋坚)为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,深化检察科学管理赋能,日前,上海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制定出台《关于加强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保障高质效办案的实施意见(试行)》,明确了30条具体举措。对于检察办案组织职权和各类检察人员的职责权限作出明确规定;从健全案件承办确定机制、健全检察官联席会议制度、深化一体履职等方面进行系统性建构完善;对检察管理的激励作用、体系建构、模式优化等提出明确要求;把准反向约束尺度,区分主观故意、过失及司法瑕疵等责任认定,区分检察分院和辖区检察院有关人员的司法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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